王海清,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吉林伊通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
现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
人物履历
1985.09——1989.07,在吉林大学法学专业学习,大学毕业
1989.09——1992.07,在吉林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学习,硕士研究生毕业
1992.08——1993.07,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其间在郁南县法院、三水区法院锻炼)
1993.07——1994.06,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一庭书记员
1994.06——1994.07,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一庭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4.07——1997.1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7.12——1999.1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正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9.12——2000.09,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00.09——2002.10,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
2002.10——2008.07,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判员
2008.07——2008.09,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审判员
2008.09——2009.1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
2009.12——2010.01,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2010.01——2010.06,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0.06——2015.01,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5.01,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其间:2013.09在中国政法大学应用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曾任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3.1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现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
东莞市十四届市委委员,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任免信息
2017年4月25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任命王海清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
2022年7月,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经表决,免去王海清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院长职务。
2022年12月22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免职名单,免去王海清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2023年12月28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任命王海清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