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广东省社科联,英文名:Guangdong Federation of Social Sciences),成立于1960年2月,是中共广东省委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宣传、学术交流的组织者和协调者,是广东省委、省政府联系广东省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该机构地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618号,现任主席是朱孔军。

广东省社科联的工作职能包括理论研究、学术交流、社科规划、社科评奖、社科普及、社团管理、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管理、编辑出版学术研究杂志、主办广东社会科学大学等。1968年,受极左思潮影响,广东省社科联前身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的组织机构被撤销。1978年,经广东省委批准,正式恢复广东省社科联机构和编制,并更名为广东省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截至2001年,广东省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已更名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3年10月,广东省社科联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2025年,广东省社科联主管主办的《南方智库》集刊(第1辑)出版。

广东省社科联会刊为《学术研究》杂志。截至2025年8月,广东省社科联拥有团体会员254个,其中包括168个省级学会,21个地级以上市社科联,63个民办社科研究机构,2个基金会。

历史沿革

1960年2月,广东省社科联前身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由杜国庠和陈越平等人创办。1968年12月,由于极左思潮的严重干扰和破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的组织机构被撤销。1978年1月4日,经广东省委批准,正式恢复广东省社科联机构和编制,并更名为广东省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1984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广东省社科联创办了广东社会科学大学。

1985年11月,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社科联单独建立党组。1989年,广东省社科联开始和澳门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举办粤澳关系研讨会。截至2001年,该机构已更名为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10月,广东省社科联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乌鲁木齐市签订了《广东省社科联对口支援新疆社科联合作框架协议》。次年9月,李宜航任广东省社科联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2025年,广东省社科联主管主办的《南方智库》集刊(第1辑)出版。

成立目的

根据广东省委宣传部1960年2月18日“宣字第072号”通知,设立广东省社科联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广东省社科联“在省委理论工作小组和省委宣传部直接领导下,加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学习、研究和宣传工作”。

机构治理

内设机构

广东省社科联的机关设有办公室、机关党委、学术规划部、社团联络部等工作部门,还有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学术研究》杂志和广东社会科学大学。2003年,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迁至广东省社科联办公,由广东省社科联负责规划办的日常工作。次年,广东省成立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科学优秀成果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广东省社科联负责评奖办的日常工作。2005年,经广东省委宣传部批准,广东省社科联成立了社科普及办办公室,组织开展全省性社科普及工作。为了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工作职能拓展的需要,广东省社科联的工作架构在原来的基础上增设了社科规划办(社科评奖办)、社科普及办、决策咨询中心等内设部门。

团体会员

截至2025年8月,广东省社科联拥有团体会员254个,其中包括168个省级学会,21个地级以上市社科联,63个民办社科研究机构,2个基金会,其形成了全省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网络,拥有一支由社科院系统、党校系统、高等院校系统、军队系统、政府政策研究部门、民办社科研究系统人员组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

工作职能

广东省社科联的工作职能包括理论研究、学术交流、社科规划、社科评奖、社科普及、社团管理、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管理、编辑出版学术研究杂志、主办广东社会科学大学等。

主要领导

历任领导

参考资料:

现任领导

数据截至2025年8月,参考资料:

主要出版物

《学术研究》

广东省社科联会刊为《学术研究》杂志,该刊是中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人文学社科综合类学术理论刊物,是全中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期刊方阵期刊,广东省优秀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3年公布的“第二届国家期刊奖”获奖期刊中,2005年公布的“第三届国家期刊奖”获奖期刊中,《学术研究》均获“国家期刊提名奖”(银奖)。

《学术研究》杂志于1958年1月创刊,初名为《理论与实践》,1962年改今名,并由当时的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题写刊名。《学术研究》杂志是广东省社会科学的代表性刊物,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办刊方针,除一贯坚持学科的理论建设和传统优长学科的发展之外,还注重坚持从高层次切入实际。

《学术研究》杂志为月刊,截至2025年8月,每期为128页,约20万字,杂志编辑部设有哲学、经济、政法、历史、文学5个编辑室和编务室。

《南方智库》

《南方智库》集刊由广东省社科联主管主办,每年出版2辑。《南方智库》集刊汇聚创新理论“思想库”、决策咨询“智囊团”的智慧之光,旨在整合广东省乃至中国的智库和学术资源,搭建高水平学术交流与决策咨询平台。其集刊对接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紧扣时代脉搏,映照社会热点;探讨学术创新,深化理论研究。

作用和影响

长期以来,广东省社科联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发挥了社科联的桥梁纽带、组织协调、咨询服务、宣传普及的功能与作用,其依靠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广泛团结和积极组织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在学习、宣传、研究党的基本理论方面;在深入实践、服务中心,为党政决策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在围绕突出广东省特色,推动基础理论研究和优长学科建设方面;在传播社会科学知识,全面提高人们的哲学社会科学素养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造就了一批功底扎实、富有创新精神的社科理论人才,取得了一大批理论成果。其中具有岭南特色、在中国较具开创性和有重要影响的理论成果有:率先开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研究、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研究、创新方面“先行一步”,较早关注经济特区理论和港澳经济研究、外向型经济研究,在孙中山思想研究、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岭南文化研究、华人华侨研究、第三产业经济研究、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研究、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机构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广东省社科联”),英文译名为Guangdong Federation of Social Sciences,缩写为GFSS。

第二条 本会是中共广东省委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学术性人民团体,是全省社科界的联合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东省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和组织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力促进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 坚持党对本会的全面领导,党组在本会发挥全面领导作用。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618号B座。

第二章 任 务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团结引领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研究和回答党和国家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自觉承担起为党和人民述学立论、建言献策的光荣使命,努力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二)联系和指导全省各地社科联、高等学校社科联、社科类社会组织、社科研究基地等,引导其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坚持服务基层,加强和改进对各级社科联、社科类社会组织的指导支持和服务管理,推进基层社会科学组织建设,推动社会科学工作者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健全面向基层的服务体系。

(三)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评奖、优秀社会科学家的评选工作。促进成果转化,健全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机制,宣传推介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动研究成果转化运用,促进社会科学研究为社会服务。根据广东省委宣传部授权或委托,起草、制定广东省社科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评审和管理工作。

(四)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广东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领导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引导社科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五)组织开展各类社会科学学术活动,编辑出版本会会刊《学术研究》等社会科学期刊作品。强化决策咨询,组织开展公共政策、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加强新型智库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编印《南方智库专报》(内刊),推动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及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更好地服务党委和政府决策,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

(六)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发挥好哲学社会科学培根铸魂的作用。

(七)促进学术团体之间、学科之间、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理论研究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开展与国内外社会科学界的交流互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哲学社会科学的交流合作。

(八)反映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本会所代表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及团体合法权益。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和事项。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第八条 凡依法成立的全省性社会科学学术性社会团体、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社会科学类基金会及学科研究基地,大型企业、高等院校、地级以上市社科联,可申请加入本会,并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经本会审查通过;

(三)由本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推选代表参加本会代表大会,代表享有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根据本会和团体会员各自的章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四)获得本会各项奖励和授予的荣誉称号;

(五)获得和使用本会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信息;

(六)向本会申请开展学术活动的必要支持和帮助;

(七)对本会工作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接受本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完成本会布置和委托的各项任务;

(三)向本会报告工作和活动的计划,提供学术信息和资料,推荐优秀科研成果和先进工作者;

(四)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

第十二条 会员有退出本会的自由。退会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审查批准。

第十三条 本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或不按其宗旨开展活动,本会可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改、除名等处理。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代表大会。团体会员代表由各团体会员单位根据天津市重庆商会分配的名额推荐产生。非团体会员代表由主席团会议提名并按照组织程序与有关部门民主协商推选产生。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一)审议本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制定、修改和通过本会章程;

(三)选举产生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会;

(四)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1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代表大会应当有2/3代表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应当经到会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十六条 委员会由团体会员单位各自推荐委员人选,以及由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会议提名推荐人选,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集。委员会听取主席团工作报告,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决定本会重大事项。委员的推荐,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委员可连选连任。委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社团或机构,由原推荐单位提出替补人选,经委员会全体会议或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委员所在社团或机构被撤销、本会会员单位退会,其委员资格自动撤销。

第十七条 委员会选举主席1人,专职副主席、兼职副主席和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委员会闭会期间,由主席1人,专职副主席、兼职副主席、主席团成员若干人组成的主席团为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对代表大会和委员会负责。

第十八条 主席团成员由委员会全体会议从委员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主席团成员任期相应改变。由于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主席团成员的,由主席团及时研究替补。

第十九条 在党组领导下,本会主席团的职权是:

(一)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会议的决议;

(二)委任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三)决定聘请有关党政领导同志和社会科学界有声望的专家、学者等若干人担任本会顾问;

(四)负责筹备召开代表大会;

(五)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六)研究处理本会的重大事务;

(七)通过上级提名的本会领导人员;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主席团会议由本会党组研究确定后,由主席或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召集。

第二十一条 主席团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主席团召开会议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学会和研究机构的负责人参加。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省财政和有关部门拨款;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与使用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管。

第六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 本会日常工作由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主持开展。根据有关规定,设置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 本会机关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本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主席团。

相关事件

2025年8月27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南粤清风网”通报,广东省社科联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余鸿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截至当日,余鸿纯已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广东省人民政府.2025-08-27

简介.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2025-08-27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修正案).广东人文社科网.2025-08-27

领导机构.广东省社科联.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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